其後二岁,赤侧 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 於是悉禁郡国 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 官钱不得行, 诸郡国所前铸 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 官。而民之铸 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