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 ,民巧法用之,不便, 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 林三官铸 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 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 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 而民之铸 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 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