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 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