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 礼者为异。同则 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 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 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 著,则贤不肖别 矣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此则 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