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:“三年 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 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汝安则为 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 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