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 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