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 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