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 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 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 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 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 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 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 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 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