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 不为乐,乐 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 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 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