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 後,五宗王 世,汉为置 二千石, 去“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 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