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 初,宣公爱夫人 夷姜,夷 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 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 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 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 自取之, 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 ,生子寿、子朔,令 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 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 太子妻也,心 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 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 者杀之。且行,子 朔之兄寿 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 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 :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 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 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 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 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 立,是为惠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