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 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