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 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 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