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 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 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