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 输其铜三官 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 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