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 时小反,杀吏,汉 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