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 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