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