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 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 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 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 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