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