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 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 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 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 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 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 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 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 至小吏主 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