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 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 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 爵;为私斗者, 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 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 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 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 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