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 与降敌同罚。 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 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 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 ,各以差次名田宅 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 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