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秦,因以瑕 衅,以辅始皇 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 爵禄之重,阿 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 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 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 与俗议之异。 不然,斯之功 且与周、 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