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 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 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 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 为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