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 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 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 增实,以 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 求便势尊位; 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 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 者也,欺父母 未有罪而弑 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