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