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 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 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 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 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既 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 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 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 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