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