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