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