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 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 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 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 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 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 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