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