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