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 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 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 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 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 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 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