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