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