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 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 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 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 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