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