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 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 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 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 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 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 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