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 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 必危。反亲 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, 子独弗服, 逆主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 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