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 而令右公子 傅之。右公子 为太子取 齐女,未 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 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 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 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 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 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 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 谓太子曰:“界 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 子可毋行。 ”太子曰:“逆父 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 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 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 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 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