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所欲 挤者,因而陷之;上 所欲释者, 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 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 为律,後主 所是疏为令,当时 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