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 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 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 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 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 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 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 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