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