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 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 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 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