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 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