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 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 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 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 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 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 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 施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 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