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