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